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根据《石家庄铁道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铁大国资〔2023〕80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启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测算和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算范围
各单位已纳入河北省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管理的仪器设备,新增有开放需求的设备此次也可以申报。
二、测算依据
国家主管部门有统一定价的,执行国家标准。没有统一定价的,参照市场价格或者根据《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参考项目表》(附表一)制定。
三、其他要求
1、各单位须认真组织实验室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论证,综合考虑仪器设备的各项费用支出,科学测算收费标准,并汇总填写《石家庄铁道大学仪器设备服务收费标准申请表》(附表二)。
2、纸质版申请表于2023年10月20日下班前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春晖楼505),电子版发送至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联系人:逯老师 15531105671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