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一般来说,设备最低使用年限为6年,家具为15年。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冀财资[2022]69号)文件规定: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最低使用年限为8年;投影仪、电视、空调最低使用年限为10年。

2. 本校自行处置的资产是指达到各级文件的最低使用年限且在资产综合管理系统里净值为0的家具设备等资产(土地、房屋和构筑物、车辆除外)。

3. 技术鉴定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副高职称不少于3人,对实物进行现场清点核实,是否达到处置条件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并对意见负责。

4. 各二级单位单批次处置资产原值总额超100万的,需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呈报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