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知识,增强防范和应急能力,现面向我校2024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2023年9月-2024年9月新入职教师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知识培训和准入考试。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

1.2024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2023年9月-2024年9月新入职教师

二、培训形式

以自主在线学习、在线练习为主。

三、考试范围

本次考试共涉及通识类、化学类、机械类、电气类、辐射类、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等七大类安全知识。

四、学习与考试安排

(一)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地址(仅限校内WIFI使用):

1.PC端:电脑访问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首页右侧,点击“实验室安全考试”图标进入(详细流程参见附件:实验室安全准入系统操作说明)。考生登入界面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登陆”,填写账号、密码登陆个人考试系统,可以进行在线学习、在线练习、在线考试、成绩查询。登录账号统一为:学号/工号,初始密码:123456,首次登录后强制修改密码。

2.手机/平板端:移动设备浏览器访问链接http://192.168.246.81/ek/。扫描首页二维码后进入考试系统移动端;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进入考试系统移动端。

 

(二)在线学习、练习:

此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相关单位负责通知到相关师生,9月29日起,可登录网络,进入在线学习与练习阶段。

(三)正式考试:

1.系统开放时间:

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7日

2.考试形式:在指定时间内自行访问系统进行在线答题考试。

3.考试说明: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可多次参加测试,取其中最高分数作为考生的最终成绩。答题时间为60分钟,题数:100道,满分:100分,合格分数:90分(含)

(四)各单位需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与考试负责人,由负责人监督本单位师生考试进度并在要求时间内确保考试合格率为100%(90分以上为合格)。实验室准入考试未能通过的考生,国资处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禁止其进入实验室。

五、说明

1.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更具体、更符合专业要求的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同时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根据实验室安全等级,组织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人员完成相应学时的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并做好记录。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将各项实验室安全教育相关工作和实验室安全准入机制落到实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在考试结束后统计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未通过考生名单,并将相关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附件:实验室安全准入系统操作说明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87939671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