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实验室人员及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启动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
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制,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为学校建设和发展保驾护航。
二、落实安全检查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各单位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1)相关项对所有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排查。在自查中,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政时限,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检查重点
(1)实验室用电安全。重点检查是否有使用与实验无关的各类电器情况;检查电线,确保无裸露电线、私拉乱接、线路串接、超载用电、线路老化等现象。
(2)实验室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实验室内灭火器年检情况。
(3)实验室化学安全。重点检查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
(4)实验室用水安全。重点检查各类连接管是否有老化破损现象。
2.材料报送
在自查结束后,请各单位填写《石家庄铁道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表》(附件2),11月17日前电子版发邮箱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纸质版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春晖楼511。
3.自查结束后,国资处将汇同有关专家对各单位本次自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87939671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1月10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知识,增强防范和应急能力,现面向我校2023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2022年9月-2023年9月新入职教师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知识培训和准入考试。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
1.2023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2022年9月-2023年9月新入职教师
二、培训形式
以自主在线学习、在线练习为主。
三、考试范围
本次考试共涉及通识类、化学类、机械类、电气类、辐射类、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等七大类安全知识。
四、学习与考试安排
(一)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地址(仅限校内WIFI使用):
1.PC端:电脑访问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首页右侧,点击 “实验室安全考试”图标进入(详细流程参见附件:实验室安全准入系统操作说明)。考生登入界面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登陆”,填写账号、密码登陆个人考试系统,可以进行在线学习、在线练习、在线考试、成绩查询。登录账号统一为:学号/工号,初始密码:123456,首次登录后强制修改密码。
2.手机/平板端:移动设备浏览器访问链接http://192.168.246.81/ek/。扫描首页二维码后进入考试系统移动端;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进入考试系统移动端。
(二)在线学习、练习:
此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相关单位负责通知到相关师生,10月19日起,可登录网络,进入在线学习与练习阶段。
(三)正式考试:
1.系统开放时间:
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1月3日
2.考试形式:在指定时间内自行访问系统进行在线答题考试。
3.考试说明: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可多次参加测试,取其中最高分数作为考生的最终成绩。答题时间为60分钟,题数:100道,满分:100分,合格分数:90分(含)。
(四)各单位需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与考试负责人,由负责人监督本单位师生考试进度并在要求时间内确保考试合格率为100%(90分以上为合格)。实验室准入考试未能通过的考生,国资处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禁止其进入实验室。
五、说明
1.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更具体、更符合专业要求的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在学生进入实验室前,须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从源头上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实验室育人环境。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将各项实验室安全教育相关工作和实验室安全准入机制落到实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在考试结束后统计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未通过考生名单,并将相关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87939671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