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冀教高函〔2019〕6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我校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要求和目标
按照教育厅的“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我校将对教学、科研实验室及各类实验研究场所开展全面、深入、综合性的安全检查,重点对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及气体等危险源安全管理进行排查和整治。
本次检查要求各单位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排查整理各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建设,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内容
此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1)进行自查,检查重点是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及气体等危险源使用和管理情况;其他项要注意项目表中是否存在空缺。如:院系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应急预案)、安全检查记录、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实验室环境卫生等。
三、工作步骤
(一)各单位自查整治阶段(2019年10月11日-18日)
各单位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1)相关项逐条对照查摆实验室安全隐患存在的问题。
在自查中,将本单位实验室的危险源进行统计(见附件5),并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见附件2),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涉及危险化学品及气体使用的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中针对危险化学品相关条款开展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整治工作,并形成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及气体安全隐患台账(见附件3)及整治报告(见附件4)。
附件2、附件3、单位整治报告(附件4)、附件5全部于10月18日下午下班前,纸质版领导签字、单位盖章交到春晖楼511,电子版发至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按照校领导批示,国资处、安全处、教务处、科技处组成联合检查组在自查整治阶段后进行重点部位抽查。
(二)各单位整改建设阶段(2019年10月19日-11月3日)
各单位针对自查存在的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建设。
1、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相关项对存在问题和缺项进行整改建设。
2、对因客观条件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问题,在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的同时,及时提交问题报告。
3、对随时可能发生危险的,应暂停使用直至危险消除。
4、对自身无力整改的隐患,要研究解决办法,形成相应的整改建议,提交学校审议。
(三)总结阶段(2019年11月4日-18日)
各单位对实验室安全自查建设情况进行汇总,从自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建设情况等方面撰写总结报告于11月18日前,纸质版领导签字、单位盖章交到春晖楼511,电子版发至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通过隐患排查梳理、整改建设、总结经验等过程,进一步健全高校实验室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以上五个附件及通知电子版可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常用下载”下载。
联系人:聂辉 地点:春晖楼511 电话:35090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