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5〕22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意识。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实验室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守牢安全底线红线,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特别是责任事故发生。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承担起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做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健全管理体系。各单位要落实《石家庄铁道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铁大国资〔2024〕104号)相关要求,健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全面压实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责任。

       (四)强化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加强安全教育,按照分级分类要求开展对应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尤其是对新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和应急培训,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定期组织演练,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建立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根据《实验室安全档案目录》(附件1),完善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档案,留存备查。主要包括责任体系、队伍建设、安全制度、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专业安全、其他相关的常规或阶段性工作等。

       二、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自纠(2025年4月25日—5月9日)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2),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无死角排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清单台账,其中可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短期无法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全部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各单位需根据自查整改情况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表》(附件3),并更新《实验室安全人员情况汇总表》相关信息。

       (二)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更新

       请各单位根据《石家庄铁道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进行更新。并依据风险等级判定标准,以实验室房间为单位,填写《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附件4),同时汇总分级分类结果并填写《实验室分级分类汇总表》(统计包含龙山校区实验室)。

       (三)学校复查

       学校将组织相关单位于五月中旬开展现场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及记录、危险源分布清单、安全检查、整改记录等。

       (四)省教育厅专家组进校调研

       省教育厅将于5月下旬组织专家对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具体安排请见后续通知。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自查结束后,2025年5月9日前将以下材料按要求报送国资处,电子版发邮箱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纸质版签字盖章交春晖楼511:

       1.电子版:《实验室安全人员情况汇总表》;《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附件4)

       2.电子版和纸质版:《实验室安全检查表》(附件3);《实验室分级分类汇总表》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39671。

 

       附件:实验室安全检查附件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