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厅和学校近期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部署,为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中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

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制,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为学校建设和发展保驾护航。

二、落实安全检查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各单位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1)相关项对校本部龙山校区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政时限,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检查重点

(1)实验室用电安全。重点检查是否有使用与实验无关的各类电器情况;检查电线,确保无裸露电线、私拉乱接、线路串接、超载用电、线路老化等现象;检查配电箱前是否有物品遮挡,配电箱周围不应放置烘箱、电炉、易燃易爆气瓶、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废液桶等。

(2)实验室化学安全。重点检查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

(3)实验室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重点检查是否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验室类型制定了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本单位实验室内有重要危险源的,应急预案中还需包括相关内容,或对重要危险源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4)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情况。依据《石家庄铁道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铁大国资〔2024〕104号)(附件2)相关规定,请各单位复核本单位实验室分级分类情况。若实验场所的危险源发生改变,实验室应及时进行安全风险等级认定并针对不同等级实验室需落实不同等级的管理要求,分级管理要求按《实验室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附件3)执行,同时将分级分类结果向国资处报备。

2.材料报送

自查结束后,请各单位填写《石家庄铁道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表》(附件4),11月27前电子版发邮箱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纸质版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春晖楼511。

3.学校复查

国资处将汇同有关单位对各单位本次自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其中Ⅰ、Ⅱ级实验室和使用管制类化学品的实验室全覆盖,其他实验室随机抽查。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87939671

 

附件:2024年秋季学期中期实验室安全检查附件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