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2021年“国庆”期间学校安全提示》要求,为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人员及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
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制,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为学校建设和发展保驾护航。
二、落实安全检查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依据《石家庄铁道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相关内容为基础,各单位应针对实验室特点,在10月1日前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按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和要求限期整改,做好整改记录留档。对因客观条件或自身无力整改的隐患,在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的同时,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形成相应的整改建议,于2021年10月15日前提交国资处, 电子版发至邮箱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纸质版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交到春晖楼509。
国资处将联合有关单位在9月30日对龙山校区实验室进行实地检查。
联系人:马舶宁 电话:39671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