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的公示

 

根据《石家庄铁道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铁大国资2023〕80号)有关规定2024年5月9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现对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521日至525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实名向我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7935137

 

附件: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