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冀教安函〔2024〕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安全责任
岁末年初,各类风险因素交织叠加,是事故多发、易发时期,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做好实验室管理工作。切实盯紧薄弱环节,补齐管理短板,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二、落实重点任务,巩固安全成果
1.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实验室开展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重点部位和重要危险源的专项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形成台账,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实现闭环管理,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
2.着重加强实验室管制类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及辐射、特种设备等的安全管理,对各类管制化学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按要求对应进行“五双”、双人双锁、专柜储存等管理。
3.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实验室用水、用电、用气、大功率仪器设备、加热设备等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禁止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在实验楼、实验室内存放或者充电。
三、加强使用管理,严控人员准入
1.假期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在假期前彻底清扫,妥善处理实验用品,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要确保假期内实验室门窗关好、水电切断,监控报警设施工作正常;切实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即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水、电、气、门窗,并做好实验室的封闭工作。
2.假期确需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加强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洁、环境卫生。实验室负责人应加强对留校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禁止与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应尽量避免开展高风险实验,确需开展危险性实验时必须保证至少两人同时在场,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开展实验,实验期间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四、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响应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强化岗位责任,确保人员到位、联络畅通,认真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及各类管理措施。如实验室发生技术安全事故事件,应根据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组织处置并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等现象发生。
联系人:马舶宁 电话:87939671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