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管理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中关于资产管理工作中的有关新规定,我校决定开展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目的是及时掌握目前国有资产的存量、分布状况及增值、保值情况,对学校的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进行彻底的清理核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我校资产清查基准日是20141231日。

二、清查范围

1.学校所属各部门、各单位。

2.学校校办企业。

三、工作内容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等。

基本情况清理是我校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工作内容主要是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账务清理工作内容主要是对我校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财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是对我校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帐等要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财产清查过程中要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做好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资产收益的清查。

完善制度工作内容主要是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四、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查实,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明确房屋、设备、家具等的使用权限。对各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购置日期等进行严格核查清点,该留用的留用、该调配的调配、该报废的报废,该处理的处理。做到帐物相符、帐卡相符、帐帐相符,真实、完整反映我校资产使用状况。

(二)建立监管体系,健全信息数据库。通过资产清查,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提供准确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我校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购置财政部统一要求的网络版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以此次清查为契机,完善、细化我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力求使资产得到科学合理配置,最大限度发挥其使用效益,为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及后勤等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工作步骤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首先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石家庄铁道大学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王岳森

副组长:陈进杰、李金善、张建民

  员:郭枫、孙殿宽、李锁全、刘维庆、秦雄伟、李东旭、王兴华、王甲成、罗建林、刘响林。

领导小组下设资产清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资产清查办公室主任:郭枫。

各部门、各单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资产清查工作小组,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人,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

(二)具体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1561-615日):

1)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中《第七章 资产管理》相关规定(1、财政部颁发了新的资产代码,将原有11类资产进行了重新分类,改为6类,资产代码长度由原来的6位,改为现在的7位,2、事业行政单位固定资产实行折旧等要求,3、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及数据上报都发生了变化,要求财务与资产数据按分类对账,该文件于201241日起施行),学习产权登记相关的文件政策,为下半年即将开展的产权登记做准备;

2)购置符合财政部统一工作要求的资产综合网络管理系统并进行系统调试及软件使用技术培训

3)各单位指定一名资产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各项工作,名单报国资处备案。

2、自查阶段(616日——630日):各部门、单位对本单位资产进行认真清点、核实,认真填写“在用固定资产登记表”、“待报废固定资产登记表”、“帐物不符固定资产登记表”,并写出资产清查结果的书面报告, 630日报到国有资产管理处。

3、清查阶段(71日——715日):具体如下:

1)资产清查办公室根据各部门、各单位上报的固定资产自查情况,派专人到各部门进行了核查、登记。

2)对各种闲置固定资产和积压物品以及待报废处理的设备、物资,根据各部门提出的调配、报废申请,按照资产管理程序进行审批。

3)清查全校所有房屋、土地和构筑物的分布及各部门使用状况。

4)清查各部门、各单位设备、设施、家具等固定资产的帐、物、卡。

4、总结阶段(715日——720日):经过全面清查后,资产清查办公室根据此次资产清查结果,写出工作总结上报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石家庄铁道大学资产清查工作机构及职责

 

                                  石家庄铁道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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