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前谋划我校20162018年度设备购置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现开始启动我校20162018年度科研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规划)的申报准备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教学、科研及学科发展等方面需要,参考以往申报要求并以项目形式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教学实验平台

1)规划范围:基础教学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建设。

2)具体内容

支持学校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购置、更新与补充。

3)预期开支范围:设备购置费、教学软件购置费及实验平台建设所必须的实验室环境条件改造费(环境改造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

2.科研及学科实验平台

1)规划范围:围绕学校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大科研项目主要研究方向的条件建设。

2)具体内容

支持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已形成稳定研究方向的研发团队开展科研工作所必需的仪器设备购置及更新。

3)预期开支范围:设备购置费、软件购置费及实验室建设所必须的环境条件改造费(环境改造费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

3.公共服务平台

1)规划范围:学校基础条件建设,数字图书信息资源和面向全校服务的条件保障类设备。

2)具体内容

数字化校园建设和图书电子信息资源购置等。

3)预期开支范围:设备购置费,数据资料库购置费。

二、申报书填报

1、所有项目均应认真填写“20162018年度科研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项目申报书”和相应EXCEL表格。

2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要有论证报告。

3、项目申报书、表格、论证报告模板可在国资处网站下载。

三、相关要求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批准后的项目设备购置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不允许变更,为保持计划项目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各单位要十分重视此次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落实,申报时应充分调研论证、优化整合,多方咨询收集资料,了解市场和产品技术信息,做到准确无误。

2.各单位要以促进学科发展和上水平上台阶的高度谋划一些大型项目,结合目前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专项资金,2011计划,央企进冀计划,重点学科计划,教学质量工程计划等设备购置资金渠道提前谋划,根据每个项目的经费额度统筹安排,特别是每个年度需要上哪些项目,要结合每个单位的发展方向做好规划

3. 为适应政府采购要求,从2016年开始,从各类计划预算经费中(主要指科研课题及学校下拨到各二级单位的专项经费)购置零星设备,均需纳入学校设备采购计划,每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申报一次,由学校统一采购,不再审批和受理个人的设备购置申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为更好地保证设备的完好率,满足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2016年各单位设备维修经费较大的需求(万元以上)请提前申报经费预算,按要求汇总后报学校审批。

四、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1631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电子邮箱: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联系电话:87935137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18

 

附件:20162018年度科研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项目申报书

      2016~2018年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表

                    大 型 仪 器 设 备 购 置 可 行 性 论 证 报 告 表